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济南公积金如何网上提取?
1、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在网上办事大厅模块点击个人业务入口,先进行个人注册,注册后输入***号码和密码登录(注册时需填写个人公积金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设置个人登陆初始密码),也可以选择刷脸登录,填写身份号后点击登录,使用支付宝扫码。
3、个人实名认证(目前可使用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卡进行认证):
个人实名认证后才能进行提取操作,如果已经认证可跳过此步骤。
①点击系统上侧菜单中『提取业务』,选择左侧菜单中『个人实名认证』。
②填写信息后提交,提示“业务办理完成”即可。
济南市公积金怎么查?
打开在支付宝上,在首页找到市民中心,点击打开,页面上有公积金,点击打开,出现账户查询对话框,继续点击打开,会出现同意协议并刷脸查询,点击打开,根据提示眨眼睛或者左右摇头,进入查询页面,就可以查看自己的缴存最高基数,每个月缴存数额及余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这个通知的目的是帮助购房者减轻购房首付压力,提高购房的可负担性。
购房首付款是购房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一部分费用,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可能是一笔较大的资金压力。
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可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使购房更加便利。
此外,购房首付款的支付也是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范围之一。
住房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住房公积金的宗旨和原则。
这一通知的发布对于有购房需求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它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支付选择,使购房更加灵活和可行。
购房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具有重大的经济影响。
因此,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的发布,可以说是满足了购房者的实际需求,提升了购房者的购房体验。
济南公积金怎么办理每月提取?
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提取预约与签约”,选择“按月委托提取预约”,输入个人相关信息。办理地点可选择到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网点。
预约内容包括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日期及地点,预约成功后会给予短信提示,节***日照常受理预约,办理提取业务的日期须为工作日。
济南公积金承认补缴吗?
承认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简称***补缴);
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
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
1、单位以各种原因补缴、汇缴的月缴存金额(含补缴金额与已缴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补缴年度最高月缴存金额上限。
2、单位补缴时原则上应对所有应缴未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不得只为少数或部分职工补缴。
3、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补缴时间原则上应从1999年4月***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之月起至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开始正常缴存当月。补缴职工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一般按照补缴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分别计算缴存金额。缴存工资基数不能确定的,可参照养老保险计缴基数或按照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应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4、单位应当自发生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之年(月)份起逐年(月)办理补缴,原则上不得跨越应缴年(月)补缴。
5、上述补缴基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经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批准的特殊情况可按照另行规定办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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