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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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指各地的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其下属的就业服务局。

以前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内的五险,全部是各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从2020年开始,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剥离出来,单独成立了医疗保险管理局。

社会保险泛指养老,医疗,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的是涉及以上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是由原人力***保障部门改革而来,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情况,目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人力***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局,还有收费的各地税务局!

人社局和人事局有什么不同?

        人事局与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这俩单位的区别在于前者管理职能少,后者职能多,且后者包含了前者的全部职能。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在机构改革时合并组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2018.03.11)“***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随后,各省、市(地、州)、县(区、市)也根据***院的机构改革要求,先后进行了合并组建。

没有区别

人事局和人社局没有区别,人事局就是人社局,只不过是习惯叫法,人事局已经随着机构改革变换了名称。人事局和劳动局、社会保障局是人社局的前身,现在统称作人力***社会保障局。职能就是管理劳动人事关系、***以及社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事业编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职级晋升等都由这个部门进行管理。主要职能是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人事管理方面等。

没有什么区别,是一个机构,是一个单位人事局,经过体制改革和原来的劳动局合并在一起,现在成立的人力社会***管理局,由原来的人事局的业务和劳动局的业务统一合并在一起办公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区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是以前的劳动局,后来加入了社会保障职能,统称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随着***改革,以后会逐步和人事局合并,统称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局级一般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些地市称为:保险事业处、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等,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般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但列入行政化管理。

银保监局改革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答:银保监局改革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主要是严监管时代的来临,金融违纪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控制,穿透式监管,持续性监管将会成为长态,保险行业会更正规,更有效更有利于人民群众入保,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成立了新的行政部门——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为***院直属机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为***直属机构,多数为副厅级。市县根据党政机构限额规定,设立单独的医疗保障局,或者在卫健委成立挂牌机构。

根据今年四月份“两会”结束后公布实施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院直属机构。

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2018年10月份,各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陆续获批执行,省级的医疗保障局基本上都是单独设立为***直属行政机关,为副厅级机构。市县由于受党政机构限额限制,又不能设立“事业局”和部门管理机关。因此,大多数市县都对应设置了医疗保障局,统一为***直属机构,或者隶属卫健委管理,部分直接在卫健委设立了挂牌机构,统一由卫健委机关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

不管是单独设立,还是挂牌机构,医疗保障局的性质是行政机构,这一点是明确的。作为新组建成立的机构,无论是原来卫计部门的新农办,还是人社部门的医保、社保单位,基本上在市县一级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组建过程中,市县都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以新农办为主,整合人社局下属社保局具体承担医保工作的人员,连人带编一起划转,新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发改部门由于业务量小,划转的数量极少,或者只划转职能不划转人员编制。划转后,以原参公人员为主组成医保局机关工作力量,事业人员无法全部转换身份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医保工作具体业务和服务职能,包括原来的经办机构及业务,都在整合之列。局机关负责监督管理职能,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及业务,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经办事宜,以及服务职能。

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方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局机构改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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