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条例?
基本医疗保险
1、住院报销(年度最高限额15万元;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2、门诊报销:在基层签约定点医院的合规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予以报销,年度封顶线500元。
3、生育报销(定额):顺产760元、剖宫产1870元。
4、门诊重症慢***报销:经认定符合16种门诊重症慢***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在购药窗口直接结算报销,报销比例65%。其中:五保、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为85%。
大病医疗保险
1、普通群众:基本医保报销后起付线1.1万元,分段按比例报销:1.1-10万元(含)60%报销、10万元以上70%报销,年度封顶40万元。
2、困难群众:起付线降一半,为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2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年度内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0.3万元:0.3-0.5万元(含)报销30%;0.5-1万元(含)报销40%;1-1.5万元(含)报销50%;1.5-5万元(含)报销80%;5万元以上报销90%,无封顶线。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1、门诊救助:9个门诊病种合规费用按10%救助,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救助:对经前三重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限额内,五保人员按90%予以救助,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按70%予以救助。
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
黑龙江医疗保险新规: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各地不得将户口、居住证、暂住证等作为参保缴费的前置要件……22日,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扎实推进全民参保***,推动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发布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确保“十四五”期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95%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市县两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2022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前完成对本统筹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工作,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建立全民参保台账。以后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组织开展一次全民参保信息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建立健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未参保企业、人员数据比对,弄清不参保原因,精准做好参保稽核和参保扩面工作。强化参保动员工作。巩固拓展职工参保扩面。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做好小微企业的参保扩面宣传动员工作。
全面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信息稽核,确保所有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保。各地要全面放开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动员工作,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创新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取得实效。
医疗机构暂行管理条例?
不叫医疗机构暂行管理条例,正式名称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由***院于1994年2月26日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实现。2016年2月6日***院令第666号修改实施。2022年,***院令第752号《***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相关条例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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