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几点上班?
市中心办事大厅(解放南路166号3楼) 业务受理时间 8:30—16:45
市行政服务中心(宁穿路1901号3楼F区 ) 业务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宁波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情况。
一、线下办理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体交相关材料。
2.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申请人账号。
二、线上办理
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或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宁波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宁波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分为13类,其中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又分为: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赁自住住房的无房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职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等。
宁波公积金提取银行网点分布?
1、市行政服务中心(宁穿路1901号3楼F区 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B出口)
2、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二楼E区 )
3、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山西路218号 地铁1号线西门口站B出口)
2021年宁波公积金第一次可以取多少?
根据《宁波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年宁波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额度如下:
(一)提取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视作同一区域)内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提取额度
按照先租住后提取的原则,每年提取1次。
1、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年度提取限额。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职工可提取月度限额之间的差额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可根据我市住房租赁价格水平变化情况,调整租房提取额度执行标准,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布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rgsnnb.com/14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