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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女职工劳动保***特别规定
1、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15天。
2、登陆p/请教懂法人士啊。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法律客观: 劳动保***关于孕妇的保护,女职工保健工作,根据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入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
4、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5、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就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与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并订立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在集体合同中专章规定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
6、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院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
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客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工资待遇:女职工产***或者男职工陪产***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我国劳动部门对于女职工适用的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具体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所有的女性职工。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总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旨在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促进用人单位的和谐发展。
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是什么
1、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2020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3、【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4、如今,国家放开三胎政策,针对女职工怀孕生子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经济补贴。
5、【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6、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院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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