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管理办法-工伤认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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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管理办法条例

该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标准、鉴定、复议等方面,以及相关责任和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诊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等。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包括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认定管理办法

1、《工伤认定管理办法》是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法规。该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程序、标准、鉴定、复议等方面,以及相关责任和权利。

2、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时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当事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人社部 工伤认定办法 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 工伤认定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时所依据的的尺度,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如下: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作出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

上海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在哪个机构办理 上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明原件。

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

1、人社部 工伤认定办法 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 工伤认定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明确“因工外出期间工伤”认定条件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和基础,不论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都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权利。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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