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积金,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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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肥住房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肥商贷怎么转公积金***?

(一)担保审批阶段:

1、申贷人咨询,填写商转公申报表;

2、申贷人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营业2楼担保公司柜台处进行商转公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初审;管理中心复审,确定转贷金额;

3、申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剩余本息,并注销原“房地产他项权证”。

(二)申请转贷阶段:

1、申贷人凭原商业***结清凭证等转贷资料至担保公司申请转贷,签署合同等相关资料;

2、银行征信查询,管理中心审核,担保公司陪同申贷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以管理中心确认为准),担保公司收押他项权证,管理中心放款。

1、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确认是否具有转公积金***的条件;

2、银行审核,等待通知。商贷***人至商业***的银行咨询并告知银行拟转公积金***,由银行审核确认。按照商业***银行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3、征信调查、还贷测算;

4、签订合同,签订公积金***合同;

5、补交差额。

法律哪一年规定强制缴纳公积金?

从2002年的3月24日,根据***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条例规定,开始强制执行。如果单位违反了这个规定,没有为员工办理,设立账户以及缴存公积金,会责令办理。如果逾期不办理,还会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21年是必须强制交的。因为在2021年7月实施的住房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职工开立公积金账户,并且每月足额缴存公积金,还要记载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情况。对不缴或者逾期缴存、少缴的单位会作出相应处罚。

按照规定,单位对职工要从录用之日起30天内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就要缴存公积金,职工、单位各缴部分,缴存比例为5%~12%,缴存时间为每月工资发放日起5日内,从工资扣除职工应缴的部分到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若干规定》规定自1996年7月1日起凡本市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2008年7月1日起凡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都属于强制缴纳对象。

公积金是2002年3月24日开始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方法?

1、中心营业大厅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肥住房公积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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